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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组反映我省综治工作的喜人数据:2011年,全省群体性事件仅占全国总量的0.27%;刑事发案仅占全国总量的2.8%;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总量仅占全国的2.27%。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5.2%;重点地区治安好转率达93.43%;公众安全感指数达96.0855%。
自2004年以来,我省连续8年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省。昨日,从省综治办又传出喜讯,今年上半年,我省公众安全感指数相比去年又有上升,达到96.1394%,创历史新高。
【落实责任】
综治工作不落实“一票否决”
在全国首创“五个第一”,是我省综治工作引以为豪的厚实“家底”。我省先后颁布、制定了《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制》、《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制》、《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都走在全国前列。“江西经验”一次又一次在全国推广。
对抓综治工作绩效突出的责任人予以嘉奖,对被限期整改、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地区、部门、单位,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其综治责任人不予提拔重用,不予评先、评模,公务员考核不予评定为优秀等次,不予晋升工资级别。去年,全省对3510余名“保平安、抓稳定”工作突出的综治责任人进行了表彰;市、县、乡三级换届中,有1340余名综治责任人被提拔重用。同时,凡被各级综治委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或限期整改的地方、部门、单位,均被取消评选综合性先进的资格,有90余名综治委责任人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并被取消当年工资晋级资格;有210余名综治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民生工程】
350亿元办了66件实事
做关系民生的实事,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实施“民生工程”,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我省抓源头治理的新举措。
去年,我省筹集财政性资金350亿元,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八个方面,办了66件实事。这些实事件件便民利民惠民,对理顺群众情绪、减少社会矛盾起到了重要作用。
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倾听百姓声音,了解百姓需求。去年,省委开展“十万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全省派出13万多名党员干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访民情,解民忧,收集意见建议7.9万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9万个,为民办好事11万件。开辟“民声通道”、“省长手机”、民情快车和“网上信箱”,采取建立百姓档案、干部夜访、民意调查等方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化解矛盾】
“大调解”纳入党委“一把手”工程
谈起矛盾纠纷化解,省综治办主任张传发说,这项工作在江西启动比较早,2000年,我省就建立“大调解”格局,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对每年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全部登记造册,化解一起销号一起。到期没有化解要说明原因,进行督办,直到化解。副职领导解决不了的,由主要领导解决;主要领导解决不了的,由班子集体研究解决。
近年来,我省构建“大调解”格局上有了新进展。各地将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纳入各级党委“一把手”工程。去年,全省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化解了22.9万余件矛盾纠纷。
文/记者陈艳伟 实习生丁雯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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