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钢
连日来,本报关于互助献血的报道引起了省血液中心的高度重视。9日,省血液中心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所收血液成本费
上缴财政
是否利用公众无偿捐献的鲜血牟利,是许多人对采供血部门最大的质疑。“这是不可能的。”省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是全额预算单位,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我们所收的血液检测等成本费,要及时上缴财政专门账户,血液中心的开支需要我们报预算,由财政部门批准后,再按期拨付所需资金。”
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非常严格,所需费用会按照常用开支和项目开支等进行拨付。采供血部门所收血液成本费的多少不会影响血站收入情况。“而且,现在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每年都会进行相关检查审计,包括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
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血液检测成本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患者使用血液的收费标准是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联合制定的。“像全血的价格,都是国家规定的,甚至连省里的相关部门都没有权力更改。所以,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执行。”据了解,目前,居民用血收费标准是按2005年卫生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的通知执行的,其中主要规定了全血收费标准和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
大医院集中
省城供血尤其紧张
“济南大医院集中,许多外地的疑难病症患者都会选择到济南的大医院来,所以,省血液中心的供血压力特别大。”省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省血液中心主要供应省城20多家省部属医疗机构,其中主要是大型医院。去年省血液中心的供血量占到了全省供血量的13.75%。
“来济南大医院看病的患者许多都来自外地。但根据规定,采血实行属地化管理,省血液中心也不能到济南以外的地方采血。”该负责人表示,近几年省血液中心的采血量大幅增加,“去年省血液中心的采血量增长16.8%,远远高于全省7%左右的增长速度。”尽管如此,依然无法满足省城大医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