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车主看到汽车被拖走急忙追上去
本报讯(记者徐莹李建伟/文吕诚/图通讯员榕警谢志鸿黄祥盛赵永龙李善凤)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近日加大了市区的机动车违法停车整治力度。据初步统计,昨日,交巡警部门在整治行动中共拖走违停车辆23辆,纠察违法停车1073辆。
昨天上午,网友莫嶙轩发微博@本报称,在福州市晋安区福兴路上,有一辆面包车停在路边,占用了非机动车道,影响交通。
收到线索后,记者立刻联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交巡警大队予以核实。没多久,民警赶到网友举报的路口,发现果然有一辆车牌号为闽AH×××5的面包车停在路口,但是车主不知去向。为了不影响后方通行的车辆,警方叫来拖车将妨碍道路车辆暂时拖到了停车场。(请网友莫嶙轩联系本报领奖品)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仓山区交巡警大队在金洲南路进行路面违章停车的纠察。
在万达广场旁门口的盲道上,一辆银色的小车违规停在二号门出口的拐弯处。因为联系不到车主,警方在该车违法停车地点贴了拖车单后,正准备将车辆拖走。
这时,车主急匆匆地拿着刚从超市买的拖把赶来,对民警表示以后再也不会乱停车了。车主说,地面上的停车位根本不够用,所以才将车子停在机动车道上。执法民警在对驾驶员的违法停车行为现场予以处罚后,最后放行了车辆。
“可能是考虑到停车场内要收费,而且路程较远,不少抱着侥幸心理的车主就随意在路边乱停车了。周末的时候,这个情况更加严重。”现场一名工人这样告诉记者。
“违法停车现象,很容易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碰到违法停车的车辆,我们一般采用抄牌的方式进行处罚,但是实在没办法的就强行拖走。”福州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今后交巡警部门将加大对包括乱停车在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欢迎市民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注意
这些停车行为或导致车辆被拖车处理
一、在路口以及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二、在斑马线上停车的;
三、在公交汽车站以及距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四、在禁止停车标志下停车的;五、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出于人性化执法的考虑,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还规定,在拖车时,驾驶员能及时赶到现场的,交巡警会对驾驶员的违法停车行为现场予以处罚后放行车辆。需要指出的是,经交巡警查询发现是属于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车辆或者交通违法记录次数十次(包括十次)以上未处理的车辆,仍然一律予以拖车。拖车后,车主或驾驶人一律要将被拖车辆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才可放行。
“随手拍”不文明行车
一经采用就有可能获得电动车大奖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11月20日二、活动要求
1.拍摄范围:限福州市区道路2.拍摄内容:不文明行车现象
3.图片要求:必须是作者的原创照片(单幅照片或组照均可),并在上传时对照片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名称和简要介绍等)。
三、参与办法
1.热线参与:拨打本报热线968977,我们将有专人与您联络。
2.微博参与:在新浪微博关注@东南快报,发微博加#市民随手拍#为话题,发表不文明的行车行为(视频作品可以上传分享,但不参与评奖)。
3.将照片发至邮箱:fzcdydnkb@163.com四、奖项与奖品
一等奖2名:新日达标电动车各一辆二等奖5名:全新新日电动车电池各一组三等奖8名:价值500元新日电动车抵用券各一张四等奖20名:价值300元新日电动车抵用券各一张五等奖50名:价值100元新日电动车抵用券各一张纪念奖若干:新日电动车雨衣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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