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两位老人乘坐公交车时,因为争抢“老弱病残孕专座”而发生争吵,不幸的是,其中一名老人突发心脏病死亡。昨天上午,该案在秦淮法院开庭审理,死者家属要求另一老人赔偿13万余元。
去年10月9日上午8点多钟,60多岁老人李某在大明西路63路公交总站上了一辆公交车,他刚想坐上一个老弱专座,先他而上车的70多岁老人范某却用手挡在座位前,称还有一个80多岁的老太太在后面,这个位子是留给她的。但是,李某还是坐了下来,范某遂与他发生争吵。其他乘客纷纷劝解,那位80多岁老人也找到了座位,车辆出站。
公交车开出不久,就有乘客发现李某有些不对劲,躺在座位上,乘客赶紧通知司机。司机见状停车,报警并拨打120,李某被120送到南京市第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心脏病猝死。认为范某对李某的死有责任,李某的老伴诉至法院,要求范某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丧葬费、残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3万余元。
昨天的庭审现场,原被告席上坐的都是老人,双方请来的代理人也都是老年人,证人是一名80多岁的老太太。
李某的老伴提出,李老汉本来就有心脏病,事发当天是坐车去医院看病,范某在自己已经坐了一个座位的情况下,还替他人占座位,有错在先,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
范某则辩称,他当天也是坐车去医院看病,同行的有一位80多岁的邻居王老太太,他是出于公德心替老太太占座位,李某只有60多岁,却与80多岁老人抢座位,有不对的地方。而且当时车上有很多空座位,李某强行抢座位导致争吵,而他死亡的原因是原来就有的心脏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愿意赔偿5%的费用。
80多岁的王老太太出庭作证,称当时李某的态度很不好,她在一旁劝解两人不要争吵,没想到李某会突然死亡。
由于双方的赔偿标准差距太大,法院调解不成,将择日宣判。
(记者 徐涛)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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