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纳入省本级项目库管理
本报海口8月9日讯(记者宋敏)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3年省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布置会获悉,我省将从2013年起,细化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并原则上实行零增长。同时,将文化事业建设费项目支出预算纳入省本级项目库管理,严格按照规程规范项目申报、审核程序。
据了解,从明年起,我省将重点整合配置各类支持产业园区发展的财政资金由分散向集中投入转变,归并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继续从省级排污费收入集中50%用于对市县污水处理、污染源治理等奖补支出,从省级森林植被恢复费集中50%用于“绿化宝岛”等林业建设支出,将省级差别电价收入统筹用于节能方面支出。
会议指出,2013年是实现国际旅游岛建设中期目标的关键时期,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力投向改善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机场码头,结构调整、产业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建设幸福家园等方面,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与发展项目资金闭合。
会议强调,从2013年起,除所有部门原则上必须公开当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外,还将进一步公开政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信息。要完善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和说明,并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