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引发网络热议的“17岁少年卖肾”案9日在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方认为,9名被告人故意伤害被害人王某身体致其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卖肾20万元少年仅得2万
据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何伟于2011年上半年联系被告人尹申,要尹申为其寻找肾脏供体,并承诺找一名供体付给他25000元。
2011年3月下旬,何伟通过被告人唐世民联系到被告人、郴州某医院男性泌尿科门诊主任苏开宗,向他借用手术室,并承诺每做一台手术付给苏开宗60000元、唐世民10000元。苏开宗答应了,并安排护士协助手术。4月,何伟打电话给被告人、云南省肿瘤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宋忠于,要他来郴州做人体肾脏移植手术,承诺一例手术给50000元辛苦费和2000元路费,宋忠于同意。
其后,尹申通过卖肾QQ群发帖寻找肾源,标价23000元一个,不久联系到供体老黄和小王。当时,高中生小王才17岁。
15万元加1万美元,这是换了小王肾脏的“受体”所出的价钱,而这笔钱到小王手中只有2.2万元,余下的钱由黑中介、黑医生瓜分了。
拿到钱后,小王去买了苹果手机和ipad2。小王的母亲欧女士说,小王不是为了买“苹果”而卖肾,而是拿了2万块钱不知回家如何交待,就买了苹果手机回老家。
主要被告当庭避重就轻
去年7月警方将何伟、尹申、唐世民、宋忠于、苏开宗抓获归案。检方认为,五名被告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介绍,检方认为黄美(护士)、杨峰(协助手术助手)、黄龙东(麻醉师)、张红杰(巡回护士)伙同他人共同故意伤害被害人小王身体,应以故意伤害罪追诉刑事责任。
在庭审中,被告人对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就部分情节进行了辩解。唐世民称,做完第一例手术后,才知手术是器官移植,自己仅是帮忙联系护士,与被害人无接触;宋忠于称手术前及手术过程中对被害人未成年这一事实不知情,“作为一个专家,像肾脏移植者的年龄大小、医院是否具有手术移植资质都不是我该考虑的。我是主刀医生,就是在技术上把把关。”
截至当晚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
T
庭审焦点
这是8月9日拍摄的庭审现场
“赔227万?太多了!”
小王的母亲欧女士提出赔偿227万元,这个数字很快遭到众被告的反对。
“太多了,能少点不?”第一个做出反应的何伟此语一出,引起哄堂大笑。
宋忠于要求查看小王服用药物的票据,当看到其中一项是小柴胡颗粒时,他立马激动了:“这不是感冒药吗?治肾就治肾,感冒治感冒,不许用!”
欧女士似乎被吓到,愣了一下,赶紧解释,小王切肾以后身体很差,容易感冒。宋忠于不肯放过这点:“我和你说,我是专家,这个肾病不能什么药都吃的!”这句话很快激怒了欧女士,她突然提高了嗓音,“你不是人!”综合新华社等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