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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兰州讯 (记者 伏润之) 非法出版刊物《甘肃风采》,相关人员获利近200万元——这起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兰州非法经营出版刊物案”近日宣判。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甘肃风采》杂志社社长孙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3名被告人相继被判缓刑。
2006年初,《甘肃风采》杂志创刊发行,孙某自诩该杂志“社长兼执行总编”,孟某任“总编”。据检察机关侦查:2006年初至2011年4月,《甘肃风采》的发行并未经过省新闻出版局的许可,孙某、孟某非法出版《甘肃风采》杂志,每期2000余册。发行期间,杂志社以“入刊费”“宣传费”等名义,收取省内各地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费用,非法获利190余万元。而兰州中正印刷厂经营者蒋某、官某,在没有审核杂志社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印制《甘肃风采》杂志7万余册,收取印刷费用26万余元。检方遂以非法经营罪对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认定检方的所有指控,对孙某等人作出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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