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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李明娟实习生许淞淇通讯员刘国攀)近日,兰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和扶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大对金融机构扶持的政策措施。根据《意见》,兰州新区将布局建设金融聚集功能区。
在新区布局建设金融聚集功能区
《意见》提出,在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金融聚集功能区,大力引导和鼓励国内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入驻兰州,提升兰州市金融业综合竞争力。发展壮大小额贷款公司规模,力争2015年批准设立的小贷公司达到100家。适应兰州市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引进和发展一批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专业性强、信誉度高、有竞争能力的会计、审计、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吸引省外期货公司在兰设立分支机构,增强兰州市期货机构实力。
同时,加强金融业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做好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抵押难、担保难的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广,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各县、区至少要组建1家政府扶持、为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广泛开展信用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承担比例,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引导金融资金参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
引进鼓励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和私募资金投入城市经济建设领域。吸引各类基金公司在兰州市设立分部,对高管人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返还。组织开展与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项目对接活动,为保险资金投资创造有利条件。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引导保险资金参与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各类基金,参与企业增资扩股、重组和改制上市。
此外,建立完善信贷投放与财政性存款挂钩、行政资源向贡献大、发展快的金融机构倾斜的机制。推动市城投公司、市国投公司和各县区、兰州新区融资平台等优势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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