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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灾情信息报送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房惠玲)8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民政局获悉,为提高自然灾情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兰州市特制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考评暂行办法》,突发灾情信息要随时报送,报送突发灾情信息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办法》规定,突发灾情信息报送必须以电话、书面、灾情管理系统三种方式同时报送;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通过灾情管理系统和书面报告。同时,兰州市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考评,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未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报送的;有关媒体已公布了灾情,情况属实而未报送的;灾情上报内容不全,续报不及时的;救灾统计数据及台账超过报送时限的,视为迟报、漏报灾情,视其情节在年终考核时扣1-5分。凡因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谎报重大灾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核实,除书面通报外,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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