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马鞍山日报报道,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对马鞍山市政府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位居全省第一予以通报表扬。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形成“全市统一领导,县(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在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马鞍山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推进药品生产环节整治、着力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深入开展药械打假治劣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用药管理、扎实开展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整治、大力开展药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探索药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扎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19个专项整治活动。
专项整治期间,马鞍山着力健全各项监管制度,严整市场秩序。药监、公安健全联合打假工作机制,工商健全药品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卫生建立基本药物配送机制。药监局及时查处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公安局对药监移交的案件及时查处。在此基础上,严打制售假劣药品行为。查获非法收购药品销往河南等地的案件,涉案药品货值达232万元;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药械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渠道销售假药等专项行动,及时查处销售假药、立案查处假药案件35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立案51件;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摸底、检查、巩固三阶段共立案23件。
与此同时,马鞍山加强高风险药品监管,全市5家药品生产企业全部实行了质量受权人的制度;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药品生产用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等来源及质量监管,做到检查有记录;制定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健全药品广告综合治理机制。
目前,全市辖区内39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全部实行了药品分类管理,并建立基本药物配送机制,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抽验。2010年,马鞍山基本药物抽验406批,范围分别是生产企业国家基本药物25品种52批(规格)、配送基本药物经营企业146批95品种、使用单位(医疗机构)235批139品种,做到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全覆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全覆盖,中标品种全覆盖等“三覆盖”。通过整治,全市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药品质量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专项整治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药品安全事件,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圆满完成,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建设“幸福马鞍山”做出了积极贡献。(刘芳、杨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