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北京暴雨夜,152名农民工救出上百名被困游客,每人获得慈善家、媒体的数千元奖励。但钱发下后被工地收回,发放的新毛巾也被没收。随后,北京市政府官方微博表态:如查属实,将对克扣捐款的企业进行处理。(综合8月9日《京华时报》等媒体报道)
到手的赠款被“没收”——与受邀参加崔永元等人的答谢宴,公益基金和慈善个人对他们进行捐赠的温情故事相比,这实在是一个令人失望的结局。
从捐赠方式来看,慈善家和慈善基金会选择直接作用于个人的发放形式,其实可能就存在着防止捐款被打折扣的考量;另一方面,这种方式也直接体现出,此次捐赠的收益人只能是这152名农民工。那么,包括工地在内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对善款进行再次分配。肯定这种权利,也是对于捐助方慈善行动的必要尊重。
尽管工地“没收”善款一事遭遇了农民工不满,也被诉诸媒体。但“没收”行为的顺利实现,也表明,农民工本身在对于善款的权利认定上不甚坚定,甚至不能将接受捐助明确为自己的应有权利。由此不难发现,公民的现代慈善观念和慈善权利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现代慈善强调“慈善是平民的权利”,这种权利一方面是公民的捐赠权,另一方面也是公民受捐助的权利。从慈善现状来看,民间慈善发展的滞缓,以及配套措施的缺乏,不仅阻塞了捐赠渠道的有效拓展,更影响到了公民的受捐助心理。当然,这起个案,还提示了另一种慈善软肋,即公民的权利困境。农民工的善款被“没收”的灰色剧情,折射的恰恰是这方面的认知的不足与权利无保障。这应成为发展中国现代慈善的一个必要切入点。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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