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2-08-10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张芳玲
□信息时报记者 张芳玲
今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4个重大节假日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可以免费通行了!
8月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已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制定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零时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时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其中,方案不仅规定重大节日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还将普通收费公路也纳入适用范围。目前,江门境内共有7条高速公路,分别为江鹤、新台、西部沿海、江珠、中江、江肇和佛开。此外还有9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包括滨江大道、江鹤、莲塘、宅梧、恩平、江沙、外海大桥、开平、龙口等。上述节假日免费通行后,估计每年通行费会减少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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