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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政策就是好,庄户人也给发工资了。”家住兴和县团结乡官六号村的董老汉兴奋地说。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兴和县已有九成以上的城乡居民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
2011年,兴和县被国家批准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旗县。该县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与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签订了责任状。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县16至59周岁参保居民达到16.45万人,参保率达91%;为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2000多万元。 (张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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