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杨冬 报道
截至目前,上海有180多万平米公有住宅售后房屋(俗称售后房)。多年来,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由于费用低廉,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居民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昨天,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自2012年9月1日起,本市将执行新的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原收费标准16年未调整
下月起开始的本轮调整只涉及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根据新标准,2012年度多层住宅管理费由每户每月4.5-7.5元,调整为5-9元,高层住宅管理费由每户每月5-10元,调整为6-12元;保洁费由每户每月3-6元调整为6元,保安费由每户每月3-6元调整为9元。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本市现行的售后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制定于1996年。 16年来,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水、电等能耗和维修材料费用也不断上涨,物业服务企业普遍亏损经营。初步统计,本市仅2010年和2011年两年,就有53个售后房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退场”。
调整三年采用“分步走”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基本原则为“收费项目不变,标准三年到位”。
“收费项目不变”是指保持现行的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费收费项目不变,即业主每月直接支付的费用仍为管理费、保洁费、保安费和电梯水泵运行费(配备电梯的住宅)等四项。 “标准三年到位”是指采用“分步走”的方式,即用三年时间,每年由市房管局和市物价局公布最新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逐步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物业服务实际运营成本接轨,2012年度仅调整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的收费标准。
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同一小区、同样服务、不同收费”的不合理现象,也将因新政的施行逐步得到解决。2012、2013和2014年度的公有住宅售后管理费、保洁费和保安费分别按照本小区商品住宅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和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收费标准的 60%、80%和 100%收取。
严格考核达标补贴监管
市房管局明确,价格调整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也将有统一的标准。据悉,《关于调整公有住宅售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发文附件《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明确了管理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和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等五个方面52个具体物业服务项目的服务标准。该服务标准作为本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的基本服务标准,与物业服务费标准调整工作相结合,在全市所有公有住宅售后小区施行。同时,通过制定 《公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考核补贴办法》,严格考核达标补贴的监管,促进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
此外,关于调整的具体程序,已组建业主大会的,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调整办法和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协商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并在小区内予以公告。
未组建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调整办法和 《上海市公有住宅售后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确定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并在小区内公示七日。公示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物业服务企业解释说明后,业主仍有异议的,物业所在地房管办事处应会同居民委员会做好协调解释工作。公示期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公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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