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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江西8月10日电(通讯员宁坚 丁宇)一女子因啫赌成性,在五年内以高息引诱多人上钩,共集资诈骗289万余元大部分用于赌博挥霍。近日,经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依法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
现年36岁的女子曾某系宁都县梅江镇人。她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在县城经营一家药店,生意红火,儿子聪明活泼。但曾某自2005年沾染上赌博恶习后,沉迷其中,不仅输光了家里的积蓄,丈夫也因无资金投入而将药店转让他人,并于2009年与曾某离婚。
为追求赌博的刺激,2006年10月至2010年1月,曾某某以经营药店,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放高利贷等为幌子,以每万元每月150元至每万元每星期600元不等的高利息相引诱,以借款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先后向刘某、李某、张某等14人借款289.5万元。后曾某某将所得钱款用于归还部分借款本息外,大部分用于赌博挥霍。迄今为止,仍造成243.33万元集资款未能归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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