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正义网四川8月10日电(通讯员曹江 罗学艳)近日, 一起由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件获得法院有罪判决。这是近年来该院办理的首例利用网络从事淫秽物品传播犯罪的案件。
2011年7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罗某在古蔺镇境内网吧以L开头的网上账号进入某色情网站,并在该网站上传播淫秽小说540篇,浏览量为250402次。古蔺县检察院受案后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该案,多次与公安机关就案件审查情况进行沟通,做到审查证据与补充证据同步进行,解决了对犯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及网络证据的证明效力等问题。
古蔺县检察院以罗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提起公诉,获得古蔺县法院的支持,并基于罗某的认罪态度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