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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昨日获悉,蜀山区井岗镇被评为安徽省“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这是蜀山区唯一获此殊荣的乡镇。该镇蜀山社居委也同时荣获“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据介绍,该镇7个村(居)均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拥有28名监督委委员。监督委全部做到“六有”:即有场所、有牌子、有桌椅、有电话、有档案资料、有制度,建立了考评机制,采取“一报告、二述职、三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刘凯洋 葛宜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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