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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停产状态的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一名员工从混凝土设备前走过(7月12日摄)。新华社发(张端摄)
2010年初,枞阳人李友东回乡创业,成立枞阳县天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与人共同投资3000万元,兴建商品混凝土项目。征地、建设,历时一年多。2011年5月19日,枞阳县发改委下发了备案通知,要求“据此到相关部门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有关手续后,按照项目备案中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然而,仅过了6天,官埠桥镇党委书记姚尚龙表示,发改委要求收回通知,不予备案。原因是县政府办公室在2007年与枞阳县另一家企业——霁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承诺函,第一条就写着“10年内不批准新上同类项目”。
“承诺函是上一届县政府和霁玲新型建材公司签的,镇上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枞阳县发改委主任张炳应介绍,新一届县政府领导也是在天筑公司项目履行备案手续、霁玲公司表示抗议的时候才知道,所以中止了天筑公司的备案手续。
天筑公司认为,县政府签承诺函时,并未得到任何行政许可。于是,公司于2011年12月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两份行政诉讼,一是要求判决承诺函无效,二是要求县发改委恢复天筑公司项目备案。
今年3月,法院对第二份诉讼作出判决,责令枞阳县发改委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予天筑公司项目备案。有关部门却踢起了皮球。经反复交涉,这份原本在4月初就该备案的项目,一直拖到了5月初。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天筑公司总经理方明珠等人立即着手办理手续,不料又“卡壳”了——县国土资源局不予土地挂牌,表示天筑公司必须先兑现以前的行政处罚。
现在,天筑公司3600平方米的6层办公大楼静静地矗立着,四五个工人在临时办公楼里整理文件,两条生产线闲置在院子里,整个厂区显得冷冷清清。公司执行董事、投资人李圆圆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部门明知行为不合法,却仍坚持一错再错,如今企业已濒临破产。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5月向枞阳县霁玲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出具的承诺函(7月12日摄)。新华社发(张端摄)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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