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
蔡先生:我母亲住在开平路19号一楼,今年快80岁了,身患高血压。她住的这套房子,原来是食品厂的旧宿舍楼,现在变成私房。下水道年久失修,当时设计也不合理,结果水从楼上渗透到楼下。已经半年了,我母亲整天寝食难安。营平社区的主任和调解员很不错,过来协调了好几次,但是上面有一两户人家说不想维修,这件事情就耽搁下来。你说,一直这样渗漏也不是办法。是不是登一下报纸,希望楼上住户可以体谅一下楼下住户的难处,人都有恻隐之心啊。(李淑琳 整理)
【现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开平路这间居民房中,蔡先生介绍了渗水情况。其中一个房间的部分天花板和墙壁被糊上了水泥,与原本洁白的墙面格格不入。
蔡先生说,由于这栋楼的下水管道有破损,楼上的生活用水直接渗透到墙体中。整栋楼有四层,从三楼开始就渗水,一楼的情况最为严重。为了减轻墙体渗漏,只好在渗水处涂上了水泥。
蔡先生说,下水管道破裂,不少住户都受到影响。他向居委会反映,希望住户共同分担修理下水管道的费用。居委会协调多次,但由于有住户不愿分担费用,此事便一拖再拖。
蔡先生说,母亲的床就在渗水处下方,没涂水泥前,渗出的水不断滴下,还需要放一个桶在旁边接水。而且,渗出的水有时会有异味。
蔡先生激动地说,希望邻居能够设身处地为别人想想,如果自家没有受到影响,便不愿意承担公共责任和费用,那么邻居间如何和谐相处、互帮互助?蔡先生也曾经想过走法律途径,但考虑到之后邻里关系,便放弃了。
【回复】
昨天下午,记者陪同蔡先生来到营平居委会,听说记者为此事而来,工作人员陈先生很无奈。他说,为了这件事,工作人员上门协调了7次,但有两户人家在维修费上达不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户是四楼的,由于自家没有渗水情况,不愿意分担费用;另一户在二楼,渗水情况严重,但由于是低保户,家中困难,拿不出这笔费用。
陈先生说,在请专业人士上门查看后发现,下水管道漏水点在三楼的一家住户中,但由于厦门没有此类鉴定机构和执法部门,居委会无法要求其承担所有费用,只能采取整栋楼住户分担费用的方法,却无法协调成功。
陈先生说,居委会将继续协调,希望让每户先交出一部分钱,在动工结束后,再以漏水的责任决定各户所要承担的比例,多还少补。
陈先生说,居委会每年接到的类似反映很多,但只能调解,无法协调时,事情就只能不了了之。希望厦门能建立一个针对此类事件的监督部门,完善机制,才能有效解决纠纷。
实习生 袁舒琪 记者 李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