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洁)“7·21”洪灾发生后,8月1日至9日,我省对洪灾造成的房屋损坏情况展开调查鉴定。调查人员走访调查了74个乡镇、870个村、25742户,鉴定受损住房共计14279户。目前,农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已经展开,据悉,原村址重建的,力争在今年入冬前搬进新房;整村易地迁建的,力争明年入冬前搬进新房。
省住建厅厅长朱正举表示,我省就增加受灾县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农民住房维修和建设,以及对受灾地区村镇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野三坡、白石山风景区恢复建设等事项已向住建部进行专题汇报,住建部表示将尽可能对我省灾后重建给予支持。
省住建厅4日制定了《7·21洪水灾后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目前,所涉及的规划编制任务已分解至省内11个甲级规划设计院。
对水毁住房的建设方式,《方案》明确,主要采取政府补助、农民自建、群众互助的方式。对五保户等特殊困难家庭,由乡镇政府组织统一建设。乡镇政府可以统一采购部分建材,以降低建设成本。对易地迁建、建设规模较大、配套设施较多的村庄,可以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建设的方式。
在资金支持方面,对因洪水冲毁、倒塌的和形成D级危房的住房,由政府(包括对口援建市、企业)给每户补助一定额度的恢复重建资金。同时,对住房冲毁、倒塌及受损、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再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给予补助。
按照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对危房改造户平均每户提供7500元补助资金,如果是建筑节能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另外,省里平均每户补助4375元。省住建厅已组织编印《河北省洪水灾后农村住房重建指导图集》2000余册,免费送发到受灾村庄,为农民提供住宅选型和住宅设计参考及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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