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早上,记者从湖南省委宣传部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已于10日8时被释放。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
湖南省有关部门认为,唐慧在对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一案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全部7名被告人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其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还了解到,唐反映的关于永州公安局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等问题,湖南省政法委日前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他们分成5个小组,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将乐乐卖入色情场所的秦星与警界人士之间的关系5个方面分别进行调查。
昨日上午,唐慧的代理律师胡益华已将唐慧接回长沙。
律师说法
劳教决定 就是一个错误
唐慧案代理律师甘元春昨日表示:“这次事件是在记者和网友的支持下,以法制的方法维护一个备受欺凌母亲的合法权益。”“被抓后,就一直和永州公安局沟通,刚抓的4个小时打了200多个电话,第二天得知被劳教了感觉不可思议。”甘元春说。
他告诉记者,最终放人是在他的预料当中,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是必然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对于后续工作,甘元春表示“现在只能等待调查组结论”。
事件回顾
事件缘于6年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2006年10月3日下午5时许,周军辉强行将被害人带至被告人秦星、陈刚开设的“柳情缘休闲屋”卖淫。当晚10时许,秦星安排店内雇员带受害人到柳子大酒店三楼一房内卖淫,收取100元费用。后秦星又安排受害人在休闲屋二楼内卖淫两次,收取200元费用,后周军辉与秦星结算,领走了卖淫所得210元。当日周军辉和陈刚还打了试图反抗的受害人。
此后,在明知受害人不满十四岁的情况下,秦星、陈刚仍逼迫受害人卖淫3个月,在此期间,受害人还被刘润、兰小强、秦斌、蒋军军四人轮奸,直到2006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
此案经媒体披露后引发全国轰动,而受害人母亲唐慧希望法院判处七名被告死刑,但该案审理几经波折。直到今年6月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才做出终审裁定,秦星、周军辉被判死刑,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判无期徒刑,秦斌被判有期徒刑15年。
唐慧认为当初包庇秦星等被告人的涉案民警仍逍遥法外,于是不断上访,要求惩处她所指称的包庇被告人的执法人员。
8月1日,唐慧却突然被永州市公安局以其在上访过程中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为由,处以劳教一年半。唐慧被劳教的消息由甘元春通过微博曝出,立即引起社会关注。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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