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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时报讯(记者 刘玲 通讯员 黄占啊 张雪) 吸毒后,张刚产生了幻觉,觉得有人要谋害自己。他开着自己的轿车,不顾车上还有老婆和女儿,在楚雄永仁县主干道上接连肇事。
警方将他截停。谁知他拿起尖刀挟持了自己3岁的女儿,与民警对峙近3个小时。
永仁县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张刚有期徒刑10年。
挟持女儿的事情发生在去年的5月27日。与民警对峙近3个小时后,民警趁张刚不备,夺下尖刀,把他制服并解救了他女儿。
检方还发现,张刚早在去年5月3日因与李某发生口角后致李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
检方遂以张刚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绑架罪、故意伤害罪向永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永仁县法院一审认定起诉书指控罪名,以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对张刚执行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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