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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时报见习记者 周婷婷
13年前的一个深夜,宣威市无业男子代贤峰找经营小卖部的少女徐文素赊烟,被拒后他竟持刀连捅对方32刀,小徐重伤而亡。案发次年,代贤峰从死刑改判为死缓。
当年负责放哨的浦绍丙、肖玉,逃亡12年后归案。曲靖市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无期徒刑,并赔偿受害人家属5万余元。
主犯终审被改判为死缓
1999年,宣威市乐丰乡新德村20岁的代贤峰和同村的浦绍丙、肖玉路过徐文素经营的小卖部。代贤峰要求赊烟被拒,竟向对方的颈部刺了一刀。接着又翻窗入室,朝徐文素一阵猛刺,连捅徐文素32刀,致她重伤而亡。三人逃亡。一周后,警方在昆明将代贤峰抓获。2000年7月,曲靖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同年底,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
今年2月,民警将两同伙抓获。
受害者家属要上诉
“代贤峰受审时,我们根本不知道案情。”当得知同伙归案后,死者家属遂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索赔124万元。
曲靖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二人无期徒刑,共同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5万余元。
“被告人作案手法残忍,应从重处罚,且赔偿过低。”家属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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