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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 记者潘原报道:10日记者从省人保厅获悉,为了确保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南昌县社保局实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确认及公示制度。
据了解,制度规定,用人单位在缴费基数申报前,先由单位提出初步方案,再由职工本人确认缴费基数是否属实,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确保用人单位申报人数、缴费基数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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