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超市保安何某因打伤了盗窃食品的顾客,被检方提起公诉。昨天,丰台法院当庭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某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
25岁的何某是四川人,案发前在丰台区一家超市做保安。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何某在超市内与同事张某将涉嫌盗窃的谢某抓获,后在防损办公室内等候民警时,何某与谢某发生争执,后何某用手对谢某面部进行殴打,致使谢某左耳外伤性耳膜穿孔,经鉴定构成轻伤。当日,何某被丰台公安分局云岗派出所抓获。
受审时,何某表示认罪。“我们看见谢某偷东西了,就把他带到了办公室,问他问题时,他一点也不配合,我就打了他一巴掌。”何某说,事发后,他赔偿了谢某2000元。据悉,谢某因盗窃超市出售的香肠和巧克力被处以治安拘留5天。
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因为他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判处其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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