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余皓 通讯员徐丹丹 实习生宋娅珍 马蜜 舒娟)昨日,武汉中院依法对一批死刑犯执行死刑,其中49岁的女毒贩刘素英被认定贩卖、运输冰毒达11公斤之巨。
法院认定,刘素英邀约陈某为其贩卖毒品,在汉口新华明珠租下一套房屋供陈居住,毒品则藏匿于汉阳、硚口两处住地。2010年7月8日,刘素英电话安排陈某再送毒品,次日下午3时许,她将2包毒品藏于黑色挎包内交由其姐姐陆某转交陈某。当天,警方在新华明珠将陆、陈二人抓获,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即冰毒2430.58克、毒资13万元,以及陈某单独贩卖的毒品氯胺酮1040.94克。警方随后将刘素英抓获,从其在汉阳、硚口的两个住处又搜缴出甲基苯丙胺8599.2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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