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中新社电10日下午,温州外逃女巨贪杨秀珠的司机杨胜华贪污、挪用资金案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胜华因贪污罪(涉案金额270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犯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430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法院认为,杨胜华受委派从事公务,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杨胜华利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委派其到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2700多万元,已构成贪污罪。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挪用资金罪,对杨胜华应予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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