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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波 石川
本报讯(通讯员胡波 石川)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与该区公安分局在今年7月共同制定了为期半年的交流锻炼办法,旨在更好地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该区公安分局负责办理刑事案件的部门负责人共76人,将分批在该区检察院公诉科进行为期两周的实地学习锻炼。学习期间,每位公安干警至少做到“五个一”,即审查起诉一件案件、参加一次庭审、讨论一次疑难案件、协助一次调查取证、完成一篇办案心得。截至目前,已有11名公安干警来检察院进行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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