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学前教育乱办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处罚将有法可依。8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学前教育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
而合肥率先试点改革的“学前教育办学体制”将推广到全省实行,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尴尬。
处罚学前教育乱办园、乱收费将有法可依
“省内很多市都存在公办幼儿园少、民办幼儿园收费贵的现象,幼儿入学成了一大难题。”安徽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朱乃韬坦言,作为我省教育的“短板”,学前教育资源的不均衡现象比较普遍,随之而来的乱办园、高收费、高门槛也层出不穷。
对此,去年开始,省教育厅已经启动了《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其中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科学保教、安全保障、投入保障以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等,都作了较完备的法律规定。
朱乃韬介绍,目前这一法规已列入了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立法计划,如果得以顺利通过,今后,对学前教育乱办园、乱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处罚都将有法可依。
合肥办园成功经验或“克隆”至全省
目前,合肥市率先试点的“财政补贴公、民办园”、“政府设置普惠园指导价”等学前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措施,未来还将逐步推广到全省实行,以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作为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合肥这几年的幼儿入学问题有很大改善。”谈及公、民办园的发展改革之路,朱乃韬舒心地畅言道,合肥的多项措施都值得其它市学习。
首先是“公办园为骨干”措施,即城市小区幼儿园建设由区政府统筹,新建幼儿园由市国土部门按划拨方式供地,各区政府为建设主体,市区两级财政按8:2分担建设资金,建成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教育部门,列入国有资产管理。其次,为财政上补贴民办园建设。数据显示,去年市区两级财政用于建设公办园和扶持民办园,共投入资金8000万元,公、民办合计新建幼儿园达到133所,为此前三年的总和。
此外,合肥市还统一建立普惠性幼儿园标准,设置政府最高指导价以降低幼儿园收费标准,对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学年1400元标准予以财政补贴。“目前这种政府指导最高价,并给与公、民办幼儿园奖励补贴的措施,池州也在做,而且效果很好,下一步或许会推广到全省。”(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实习生苗青 见习记者刘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