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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早上,备受关注的“唐慧被劳教案”有了最新进展: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被撤销。
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
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
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于8月7日向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了书面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经审查,决定受理,并依法启动了复议程序。
此前,湖南省有关部门认为,唐慧对其女儿乐乐(化名)被强奸和强迫卖淫审理期间,为指控永州公安机关民警包庇犯罪嫌疑人、要求判处全部7名被告人死刑、赔偿184万元等目的,多次到法院、省市有关单位和公共场所,严重扰乱国家机关和社会正常秩序。
湖南省有关部门还认为,唐慧违法事实有证人证言,工作人员记录、视频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日上午,唐慧的代理律师胡益华已将唐慧接回长沙。 据新华社
说法
律师:处她劳教是个错误决定
晶报讯 唐慧被劳教的消息由甘元春通过微博爆出,立即引起社会关注,甘元春等参与乐乐案辩护的律师亦开始为唐慧提供法律援助。
唐慧案代理律师甘元春10日上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事件是在记者和网友的支持下,以法制的方法维护一个备受欺凌母亲的合法权益。”
“被抓后,就一直和永州公安局沟通,刚抓的4个小时打了200多个电话,第二天得知被劳教了感觉不可思议。”甘元春说。
他告诉记者,最终放人是在他的预料当中,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是必然的,因为它本身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对于后续工作,甘元春表示“现在只能等待调查组结论”。唐慧被劳教一案连日来持续引发关注。据了解,湖南省政法委日前已经组成调查组前往永州,他们分成5个小组,对涉及强奸、劳教、“假立功”、将乐乐卖入色情场所的秦星与警界人士之间的关系5个方面分别进行调查。
“我们一直建议要快速恢复其正常生活,对于其他的后续工作,既然省委省政府已经表态,在唐慧被劳教事件中,有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也一定会追究,我们相信省委的表态是诚恳的,也是一定能做得到的。”甘元春说。 (法晚)
回放
事件缘于6年前轰动一时的湖南永州幼女乐乐(化名)被逼卖淫案。
2006年10月,乐乐被秦星、陈刚等人诱骗、强奸并卖入色情场所,此后被逼卖淫100多次。
今年6月,在历经两次发回重审,前后四次判决后,乐乐的母亲唐慧终于等来终审判决:色情场所老板秦星、周军辉两被告人被判死刑,4人被判无期徒刑,另有1人获刑15年。
唐慧认为当初包庇秦星等被告人的涉案民警仍逍遥法外,于是不断上访,要求惩处她所指称的包庇被告人的执法人员。
8月2日,唐慧却突然被永州市公安局以其在上访过程中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为由,处以劳教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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