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永州“上访妈妈”唐慧已于10日被释放。8月2日,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因唐慧扰乱社会秩序,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唐慧不服劳动教养决定,提出了复议申请。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调查认为,鉴于唐慧女儿尚未成年,且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需要特殊监护等情况,对唐慧依法进行训诫教育更为适宜,可以不予劳动教养。决定撤销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唐慧的劳教决定。(人民网等8月10日)
如果说,围绕着此案,之前的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相关执法机构效率低下、对“上访妈妈”给予劳教的决定过于粗暴,等等,都让人感到义愤和焦虑,那么,现在的这个结果,却应该给人们带来欣慰和希望。
说欣慰,是因为“上访妈妈”免予遭遇新的创伤,是因为湖南省有关部门较快地做出了顺应民心、合乎人情法理的决定,是因为舆论和网民表达的诉求得到了湖南省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合理回应,等等。说希望,则更是由于从目前官方就此案所采取的举措来看,不乏可圈可点,堪称是坚守了法治的信念,乃至带来了更多法治的启迪。
在民意面前,撑住了法治的旗帜。女儿遭遇严重侵害,母亲为女儿讨公道反而遭到被劳教的处罚,此事引发的民意反弹无疑是极其强烈的。对此,湖南省有关部门并未掩耳盗铃,而是立即成立较高规格的调查组深入调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民众看到了正义得到维护的光明,法治得到坚持的希翼。
在舆论面前,体现了法治的理性。尽管有伦敦奥运会,有叙利亚局势变幻,有各种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但此案还是一时引发了舆论飓风,尤其是在网上引爆了围观炸弹。对此,湖南省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及时发布信息,回应舆论关切,为公众释疑解惑,但同时也坚持按既定方案展开调查,并未让舆论干扰正常的司法进程。这让人们看到,法治向舆论借力,但并不为舆论左右,坚持了原则,体现了理性。
在是非面前,彰显了法治的方向。“上访妈妈”唐慧究竟该不该受到劳教的处罚?对此可谓见仁见智、争议不休。调查复议结果一方面实事求是地指出,唐慧的行为确有偏颇之处,如之前坚持要判处7名被告死刑、在一些公共场所采取了某些非理性举动等,并不符合法理,一方面又入情入理地说明,“上访妈妈”此举确具情有可原的地方,为了方便照顾其受到最大伤害的未成年女儿,体谅作为母亲的心情,湖南省有关部门最终作出了取消劳教的决定,这就在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人为本之间取得了一个较好的平衡,彰显了推进法治建设实现执法为民、保障民主权益和民生福祉的宗旨和方向。事实表明,湖南省的这些做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比如说,随着对唐慧劳教决定的解除,民众和舆论对事件的看法明显趋于和缓与理性,由案件引发的对某些法制问题的思考更加深入,此案对官方和民众来说都形同于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更重要的是当事人唐慧也放弃了要求判处7名被告死刑等非理性诉求,律师表示她全家有意开始新的生活方式,等等。如果事件再顺着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么,最终可能获得一个比较妥善的结果,实现法律和人情、官方和民众的双赢。那么,湖南的法治建设不仅不会在这个地方打趔趄,而且会因为此案而带来更多的官民共识,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
诚然,后续的做法和效应都还值得关注,但透过此案,可以说,对民意的重视、对舆论的理性、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贯彻,显然是在复杂时代背景下推进中国社会法治进程的务实路径。重视民意,才能形成官民共进合力;理性对待舆论,才能更好凝聚社会共识;贯彻以人为本,才能在复杂背景下兼顾人情与事理、眼前与长远、法治的推进力度和民众的承受程度,从而使法治建设始终沿着保障民主、维护民生的正确方向循序渐进。
从这个角度来讲,透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法治湖南”确实是一个能够得到坚守的理念,找到了科学务实的路径,是解决复杂社会矛盾和利益诉求的金钥匙。乃至,这对推动整个中国法治进程也无疑具有重要的镜鉴意义。而公众由此案上所能得到的原也不只是义愤和焦虑,而可以更多几分对法治的信心和热忱。
[稿源:红网]
[作者:邓伐檀]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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