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慧
晚报讯 本报日前一则报道称,姜先生每天从早上9点半起,站在新市南路车站南路路口,为妻子举牌寻找目击证人。据姜先生反映,其妻徐琴8月3日晚,在事发地“扶起”一位受伤倒地的老太,结果对方“诬陷”其妻为肇事者,可能要承担8万元医疗费。今天上午,记者从虹口警方了解到,案件获得新进展,“喊冤”的徐琴的确就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伤者老太并没有诬陷当事人。
虹口警方表示,经多番实地调查,警方在事发地点附近的大厦监控中查阅到,8月3日晚徐琴驾驶助动车与伤者钱月芬相撞致其受伤倒地的事实情况。徐琴已对其驾驶助动车与钱月芬相撞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事故的后续审理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