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 潘从武 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因没办理收养手续、超生、未婚生育而无法落户的孩子,以及长期在外被注销户籍的人员,有望进行集中落户。近日,乌鲁木齐市政府印发《乌鲁木齐市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的实施,意味着原籍为乌鲁木齐市的无户籍人员可以落户了。对原籍非乌鲁木齐市的无户籍人员,可先办理居住证,落户问题仍由原籍公安机关解决。
该方案中明确了违法生育、收养、疏散下放人员等九类情况的落户政策。允许非婚生育子女落户,并明确落户时无法提供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的,须通过做亲子关系鉴定和两名以上邻居的证明,由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上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审批。对于违法生育人员的落户名单,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将向乌鲁木齐市人口计生委通报。
针对解决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乌鲁木齐市对各区政府、综治部门、卫生和计生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如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办理符合条件的落户手续;计生部门负责按规定补办生育服务证,确保顺利落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新落户人员医疗、就业、养老等保障工作。
目前,乌鲁木齐市政府已成立乌鲁木齐市无户籍人员落户工作领导小组,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先对辖区内无户籍人员进行摸排梳理,分批集中为无户籍人员办理落户手续。
乌鲁木齐市政府还要求各派出所要逐户逐人地调查核实,严禁在办理户口登记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对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凡涉及因弄虚作假在乌鲁木齐市落户的人员,户口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