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1日《广州日报》报道,昨天,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三打”部门公布了城管中队长王宝林案详情。这位基层执法者竟藏有3.6公斤黄金。原广州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长王宝林于去年底被双规。经查实,王宝林于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在查控和清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过程中,放纵当事人进行违法建设,多次收受违法建筑投资人贿送的款项237万元。
廉洁执法比“黄金”还要宝贵。甚至,可以将之比作为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黄金”与“罪行”相比,相信,只要还有一点的清醒,还有一点的理智,还有一些的权力不可出轨意识,就绝对能够明白孰轻孰重,就绝不会做出选择有价的“黄金”而舍弃“无价”的“廉洁”这样的傻事——然而,有多少人能够在利益诱惑来临的时候,做到保留那么的一些清醒、理智和意识?人啊,一旦利益诱惑而至,就利欲熏心、利令智昏,又岂能不出事?岂会不将自己送入到牢狱之灾中?
选“黄金”而弃“廉洁”,终落入可耻下场,终致一无所有。据报道,王宝林将收受的金饰收藏在银行保险箱,现金则多处存放,包括放置在办公室保险箱里。反贪人员在王宝林银行保险箱里缴获3.6公斤黄金,价值人民币122万元——再怎么狡猾地“收藏”,又如何能够逃避得了正义的“正视”?我们又看到,再怎么狡猾地“收藏”,能够“保”得住这些非法所得吗?那沉甸甸的黄金,最终不过是成为收缴对象,成为犯罪证据!
更令人感到痛心与惋惜的是,这还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一个“集体”:与王宝林一起被查处的,还有执法中队教导员周永光、嘉禾街执法中队中队长伍金友、均禾街执法中队队员胡有亮等,这几人均涉嫌利用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各自多次收受当地违法建设人员贿送的钱款——这些被“黄金”收买了“权力”的落马者,都为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敲响警钟,都是沉重的反面教材!
人,不当倒在“黄金”下。城管队长藏得了“黄金”藏不住“罪行”,警钟之下,我们当思面对“黄金”的诱惑,要更加保持立场不变、党性不变,意志不动摇,权力不出轨,也当思在“黄金”的侵蚀下,我们的思想与灵魂将不洁净,将变得肮脏与可怕,将会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如此,才能够警钟长鸣,才能够以反面教材警示自我,才能够让自己永葆比“黄金”还宝贵的品质,比“黄金”还耀眼的人格,比“黄金”还受敬重的情操。
[稿源:红网]
[作者:陈谊军]
[编辑:司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