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本着落实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阜宁县政府对缓刑期满重新安置的61人进行了重新安置,当时办理退休手续的35人,重新安排工作的25人,1人因事改企未安置。经调查发现,有2人未正常上班领取工资(俗称“吃空饷”),有3人由所在单位违规办理停薪留职,有7人超标准发放生活费,有1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等方面的问题。(8月11日《广州日报》)
从调查公布的结果来看,阜宁县对缓刑期满的人员没有歧视,而是按照“政策依据”,对他们特别的“关照”:有超标准发放生活费的,也有违规办理停薪留职或提前退休的,甚至还有未正常上班却领着工资“吃空饷”的。
虽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讲,任何违法犯罪的人一旦刑满释放,社会都不应该歧视他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然而,这并不表示可以给他们特殊的关照。在被安置的61人中,就有13人违反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单位还真没有把他们当“外人”。甚至从2009年11月至今,在两年半的时间里,居然“平安无事”。个中缘由值得深思。
很显然,能够被“关照”违规享受各种待遇,不可能完全是这些缓刑期满人员的“功劳”。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必然脱不了干系,这背后一定是有什么猫腻的。而这恰恰是当地在查处此类事件时必须重点核查的一个方向,也是公众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还是那句话“一个巴掌拍不响”,“必须拔出萝卜带出泥”,方能才能取得社会公信。
这件事情除了再一次证明“网友威武”、“网络无敌”以外,还无可辩驳的暴露了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对于干部“吃空饷”、违规享受各种待遇等乱象关注不多、用心不够,甚至熟视无睹,相关监管制度严重缺失,或是有制度但执行严重不到位。就事论事,倘若在被安置后的这两年多时间里,但凡有一次“回访”检查,也不至于让这些人被“关照”这么久啊。
也许,这13人违规享受有关待遇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不太大,但其社会影响却十分恶劣。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那些遵规守纪、勤勤恳恳、老老实实的干部们工作热情受到打击,“踏实工作”还不如“贪赃枉法”来得实惠。而深层次的影响则是,政府公信力严重受损。因此,此类事件不容小觑,务必引起各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稿源:红网]
[作者:扬剑]
[编辑:司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