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问:我是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到某公司工作的。现在我了解到公司给我的工资,少于公司直接招聘的同岗位职工,请问这合理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律师答: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用工单位的做法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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