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
单独造册发放
连续多日的高温,让市民苦不堪言。昨日,就市民关心的高温假、高温补贴等问题,市安监局职业健康处进行回答。
问:什么情况能享受高温假?
答:重庆今年仍然沿用2007年颁布的《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为强度高温天气,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场所温度不能低于37℃的(不含37℃),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为中度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并暂停12时至16时高温时段工作。
问: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规定,工作环境温度在37℃以上的,企业需向员工发放高温补贴,实行区间为5月到9月。补贴标准是,劳动者在37℃到40℃高温天气下工作,每人每天有5元至10元的补助。在40℃以上的环境工作,每人每天有10至20元补助。
此外,高温补贴要每月结算,如7月的高温补贴,必须在8月的第10个工作日之前发放。如果超出这个发放时间,员工可以向安监部门投诉。
今年的高温补贴要求单独造册发放,为了避免争议,不要与工资同时发放,以示区分。
问:如果单位以发放了清凉饮料为由,不再发放高温补贴,算违规吗?
答:单位以已发放清凉饮品为由,不再发放高温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是不允许的。办法要求各单位、企业,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补贴。
问:7月初,国家四部委制定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35℃以上就可以发放高温补贴,对此,我市会不会发布新的高温补贴法规?
答:从2007年发布高温补贴执行办法以来,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暴露了一些缺陷。另外,也需要新的法规与国家四部委出台的办法配套。所以,市安监局正积极拟定新的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法规,新法规制定好后,安监局将递送给法制办和市人大审批。但整个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重庆晨报见习记者 欧阳玉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