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特约记者徐雁初 通讯员柯圣泉)孔某酒后驾车与人发生摩擦,后来又在派出所与民警发生争吵,并辱骂民警。事后,孔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10天,此外还将面临醉酒驾驶的处罚。
7月20日20时左右,孔某受朋友胡老板之邀,在十堰朝阳路某酒店赴宴,在酒桌上被朋友劝请,四五两白酒下了肚,本不胜酒力的他,已有了醉意。
晚上10时许,孔某驾着小轿车,出了酒店驶入朝阳路准备回苏州路的住处,在行至邮电街时差点与对向驶来的车辆发生相撞。孔某认为对方影响了自己驾车,于是与对方司机理论,并发生争吵。
“找地方评理去!”孔某朝着对方吼道。对方也不甘示弱,说:“去就去!”
于是孔某驾车在前,径直开到了朝阳路派出所院子里,却发现对方的那辆车没有跟来,就一个人进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孔某由于醉酒厉害,一时之间不能把事情经过表述清楚,反责备民警不处理,随后与民警发生争吵,还辱骂值班民警。民警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以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其控制,同时将孔某酒后驾驶一事通知交警大队值班民警。
交警赶到现场后,孔某拒不配合呼气酒精测试,交警遂通知十堰市人民医院医生到朝阳路派出所对其实施强行抽血提取血样。经十堰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58.0mg/100ml,为十堰市近两年来查处的酒精含量最高的醉酒驾驶者。
事后,孔某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十堰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政拘留10天,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案也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