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佳 孟祥林
【个人简历】
张卷良,2004年6月任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检察长以来,该院先后获得河北省检察机关“两房”建设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等多项荣誉。
【治检心得】
公生明,廉生威,着力打造一支执法规范、作风过硬、公正廉洁、倾心为民服务的检察队伍。
【难忘故事】
我院办理的一起经过十余年才平息的上访案,让人记忆犹新。
1999年9月,李某的儿子因涉嫌抢劫接受两名民警审讯时,因审讯室没有安装防护网等设施,他突然挣脱从窗口跳出,坠楼身亡。随后,两名办案民警因失职行为,受到撤职、记过的行政处分,并相继被调离原单位。
然而,李某对此事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多次上访。2007年,他来到我院反映情况。我和办案干警经过调查和约见李某,最终了解到李某获得的赔偿金数额太少,他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于是,我院检委会经研究决定,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
最终,在我院的协调下,李某获得了15万元救助金。这起案件让我意识到,很多上访积案产生的原因都与办案人员执法观念淡薄,责任意识不强有关,在收集证据、事实认定、办案程序、运用法条等环节出现偏差。
因此,从2010年3月起,我院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建立网上办案系统,将案件内容、进度等输入自动化办案系统,明确办案责任,在邢台市检察机关推行办案责任制。一系列措施收到良好效果,我院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2012年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第二届“三十件精品案件”和“百件优质案件”。
(采访:本报记者戴佳 通讯员孟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