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鞍山市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每年近200件。
2009年,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四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由铁东区人民法院管辖。随后,铁东区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和帮教,使鞍山地区未成年人审判和帮教工作步入了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晨报讯(记者 付鸣川)16岁的小宇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当他想要重返校园的时候却受到了各方的阻碍。
昨日,记者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现在小宇在少年法庭的帮助下重返了学校。
为帮少年重返校园,法官多次到学校做工作
铁东法院法官介绍,今年年初,16岁的小宇因故意伤害被判缓刑,判决后小宇想回到原来学校继续念高中。但社会上的一些人以及学校和老师对小宇并不十分理解和宽容,所以复学的想法一提出就被校方断然拒绝。
少年法庭法官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多次来到学校做校长和老师的工作,“孩子犯罪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我们不能排斥他,要让孩子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要让他复学继续接受教育避免再犯罪是所有人共同的责任。”
铁东法院法官经过多次恳谈后,校长被说通了。法官又找到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做思想工作。最后,法官还在学校召开了一场班级家长会,和全班学生及家长讲了45分钟。法官讲述了小宇的家庭情况、犯罪原因、帮教目的,还讲到了这个孩子的未来,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最后由学生和家长投票决定小宇的去留。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105名学生和家长以88票同意、16票反对、1票弃权让小宇重新回到了学校。
帮扶教育的效果好于单纯惩罚的效果
铁东区法院法官介绍,少年法庭自2009年5月成立以来,坚持挽救的工作方针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自成立以来,共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近200件,涉案的未成年人近400人,“对这类失足少年处罚审判并不是目的,审判的目的是矫正他们的行为,还要对未成年人进行警示,让他们远离犯罪。”
他们一方面为具备复学条件的非监禁型少年犯争取在原学校或其他义务教育学校复学,另一方面为不具备复学条件的少年犯提供其他学历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少年法庭自成立以来,实现复学69人,培训130多人次。其中16人考上大学、43人就业。实践证明,绝大多数少年犯在经过帮教之后能够真诚悔罪,帮扶教育的效果远远好于单纯惩罚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