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子斌 实习生孙雅书)昨天傍晚,从北京驾车来津探亲的刘先生,因为一块设立在路边的山寨路名牌,白白地在目的地周边转悠了大半天。而被访市民质疑这块山寨路牌是沿街的一户商家仿照路牌式样设置的户外广告,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综合执法人员的查处。
昨天19:10,记者在桃园村大街上找到了这块写着“桃园大街”的灯箱式“路名牌”。如果不仔细甄别,该路名牌与其他的灯箱式路名牌几乎一样,但其该路名牌下方的公益广告位竟是一个早已褪色的“××快捷酒店”的广告,在广告上一个红色的箭头上还写着“前行200米”的字样。而且,在路名牌底部记者也没能找到“天津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的字样。刘先生说,他第一次驾车来津,到住在桃园村大街29号楼的亲戚家,他看到这块写着“桃园大街”的路名牌后以为自己走错路,于是就驾车在周边找起桃园村大街来,后来他才发现路口处的立柱式路名牌、路两侧门牌上的路名都写着“桃园村大街”,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那块山寨路牌忽悠了。
记者从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了解到,本市河西区没有名为桃园大街的道路,刘先生寻找的路名就是桃园村大街。采访中,多位住在附近的居民向记者透露说,这块写着“桃园大街”的山寨指路牌是牌面广告上的快捷酒店自行制作并设立的,其仿照灯箱式路牌制作的户外广告,就是冒充路名牌逃避市容和综合执法人员的检查。
《天津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擅自命名、更名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规中明确禁止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广告等设置应符合规划和规范要求。为此,市民希望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查处,尽早拆除桃园村大街上忽悠人的山寨路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