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喧嚣
楼道堆鞋
露台光膀本版插图田红当张家姆妈、王家伯伯PK金发碧眼的杰克、约翰,会发生什么故事?本报8月1日刊登《老外开派对夜半歌声绕梁》一文,引发读者、网友热议。
伴随上海的国际化进程,涉外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新型邻里关系该如何建设?当老外影响居民,我们该怎么与他们沟通?
周末狂欢声又响
本报8月1日报道了南丹东路上的天际花园常有老外半夜开派对扰民,报道刊出后4天,也就是上个礼拜天,6号楼的居民再次听到了吵闹的音乐声。
“音响太吵了,把我的晾衣架都震下来了,他们一直闹到凌晨3点才结束。”吴先生愤怒地说:“不是一次两次了,总是吵得我们没法睡觉,到底谁能管管?”
谁能管?记者采访了天际花园的物业、业委会、居委会,听上去各有各的苦衷。
佳安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天际花园管理处的蔡经理说,物业管理的主要领域在小区的硬件设施如安保、房屋维修、会所管理等。小区的文明创建、维护小区的和谐应该是居委会的工作,物业只能协助。居民向物业反映的噪声问题,保安只能劝阻,无法采取强制措施。记者也通过电话采访了业委会主任黄先生,他认为,这个问题应该归物业公司管,业委会没有什么办法。
天际花园的门口挂着“文明小区”的招牌。吴先生质问:“居民住在里面常常觉都睡不好,算什么文明小区?文明在哪里?”而小区所属的南赵巷居委会有关负责人则反问,市文明小区有规定不能在家里开派对吗?他们说,老外噪声扰民的问题,居委会只能劝说,别的什么都做不了。
朱女士家住嘉善公寓,与她家一墙之隔的是一个外国人集聚的创意坊,有工作室、酒吧等,几十名老外工作、生活都在那里,一到天气好时,这些老外就喜欢在露台上开派对,放摇滚音乐,大声喧哗,经常闹到凌晨才结束,周围居民苦不堪言。
何不让老外当楼长
市人大代表张雅玉长期从事社区管理工作。她认为,大部分邻里矛盾,都能通过沟通化解。由于中外邻里之间有语言障碍,社区更应该搭建多样化的沟通平台,让老外融入到我们的社区管理中。
张雅玉认为,中外邻里矛盾的症结很大程度上在于,平时双方就没有形成良好的邻里关系,“各管各的,互不理睬”,发生了问题就容易弄僵,甚至愈演愈烈。
能不能调动老外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小区的各项活动中,比如邀请一些中文好的老外担任楼长,中国邻居的苦恼通过老外楼长也能迅速及时地传达。
张雅玉介绍,上海一些国际化社区,已经开始探索让老外更深入地参与社区管理。比如,陆家嘴的仁恒滨江园吸引老外做居委会干部,“洋居委”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当起国际调解员化解各方矛盾,使中外邻里和睦相处,小区氛围生气盎然。
天际花园所属的徐家汇街道行政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也坦承,中外邻里纠纷通过小区自治解决是首选方法,居委会和小区业委会、物业可以牵头,组织小区内外语水平好的居民或是中文水平好的外籍人士作为志愿者,架起沟通的桥梁。业委会也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修订小区公约,业主出借房屋时将小区公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之一告知租户。
老外扰邻应处罚
随着开放的不断深入,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生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市人大代表、律师金永红认为,为避免不必要的冲突,使外国人规范有序地在上海生活工作,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作适当地处罚,是必要的。比如,夜间在居住区内开派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当噪音达到一定程度,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是《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区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金永红认为,公安机关在接到此类居民报警后,不得以语言障碍、沟通不便、程序复杂等理由,怠于执法。相关机关的行政不作为,不仅损害了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甚至还损害了国家形象和尊严。
本报记者 叶薇 志愿者 黄菡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