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2年前因冲动给被害者家属带来的伤害,李志惠深表歉意。
原本只是一场简单的牌局,就因为10块钱,两个打牌的女人起了争执,进而引发两家男人互殴,并最终导致一人死亡。知道闯了祸的李志惠事后带着女友远走他乡隐姓埋名,直到去年在“清网行动”中被抓,他们的女儿已经12岁。近日,李志惠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同时需赔偿被害者家属46万余元。
作案:
十元牌资引互殴
争斗中一死一伤
站在一中院被告席上的李志惠,对于12年前自己的冲动行径,感到十分后悔。2000年,李志惠24岁。
2000年4月13日,李志惠的女友小芬(化名)在李志惠位于门头沟的姐姐家,和几个邻居打麻将。下午两点左右,正在里屋睡觉的李志惠被外屋的吵闹声惊醒,询问后得知,邻家谭某和小芬因为10块钱的牌资起了纠纷。李志惠护着女友和谭某争执中,抬手给了谭某一个嘴巴,谭某骂骂咧咧地离开。
当天下午6点,谭某的老公陈某带着一个男人在院子里吵吵嚷嚷地“兴师问罪”,正碰上回家的李志惠,两人随即和李志惠争吵进而互殴。厮打过程中,李志惠持刀将两男子扎伤后,弃刀逃跑。最终,陈某因被扎伤左心室和左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一男子被扎伤背部及胸部,经鉴定属轻伤。
逃亡:
12年间隐姓埋名
女儿不敢去上学
当晚,李志惠同女友在村口会合后,一起逃往石家庄。因为担心被抓,二人一直没有找正经工作,而是从事服装买卖、蔬菜批发的个体生意。在此期间,李志惠曾通过一“黑车”司机,伪造了一个名为“王磊”的身份证,用来应付检查。那年年底,两人的女儿出生了。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女儿一直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也没接受过正规教育。
案发后,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弃对李志惠的追捕。2011年11月30日下午1点,警方将正在饭馆吃饭的李志惠抓获。
晨报记者 何欣/文 郝笑天/摄
■庭审现场
岳父母旁听抹眼泪
李志惠故意伤害案开庭审理时,旁听席一角坐着的两位老人从李志惠被带进法庭开始,就一直小声啜泣,时不时用手拭去眼泪。
案发12年后,站在一中院被告席上的李志惠已经无法清晰回忆起事发当天的具体细节,言语间多次使用“我记得”、“好像”、“可能”等词语。“我记得那把刀好像是那男的拿来的,我是从他手里抢过来之后扎伤的他。”除了凶器的来源,李志惠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和犯罪情节均表示认可,对于被害者家属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也表示“没意见”。最后陈述时,李志惠沉默了大约半分钟后说道:“我当时年轻冲动,我为给被害者家属带来的伤害表示歉意,我认罪,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庭审结束后,李志惠看见坐在角落里的那两位老人,“爸妈,对不起!”说完即被带出法庭。记者随后获悉,两位老人是李志惠的“岳父岳母”,即小芬父母。“这孩子挺可怜的,没爹没妈,小芬今天也来了,但是因为和案子有关,没让旁听,在法院外面等着呢,想再见他一面。我们虽说是普通种庄稼的,但是尽量帮他多赔人家点儿,希望他早出来几年。”
近日,李志惠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需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经济损失46万余元。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