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舒城一女子逃离了家庭,一直在外流浪,面容憔悴。如今该女子回到家乡,拿起法律武器起诉离婚,获法庭支持。
上世纪90年代,舒城女子小林(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丈夫丁某,不久就按当地习俗举行了简单的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婚后生了一个儿子。不料,丈夫丁某脾气暴躁,心情不好时就拿她出气,常常把她头发揪住关在屋内辱骂、毒打,小林每天都过得心惊胆战。
小林说,当时受“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观念影响,离婚对她来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她想过自杀,可舍不得孩子。1994年的一天,小林又遭到丈夫的毒打,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让她再也无法忍受,被迫逃离了家。离家至今,小林一直在外流浪,以帮人洗碗、捡垃圾为生,她一直活在恐惧中,虽然想念儿子,却又不敢回去。
近日,小林通过法律咨询,得知事实婚姻必须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她想,若能够离婚,就不用害怕受丈夫欺负了。今年4月,小林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丈夫丁某的婚姻关系。在法院,小林的消瘦和憔悴让大家震惊,“以前我真傻,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她流着泪,哽咽着说。
为了小林的离婚案,承办法官专门去了她丈夫的家,得知其丈夫丁某及儿子已外出打工,虽公告送达,开庭那天丁某也未到庭。法院审理、查证后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准予原告小林与被告丁某离婚。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激动的小林反复询问:“我这就算离婚了吧,不会再挨打了吧?”当得到法官肯定的回答时,小林再次流泪了,因为她终于自由了!
记者8月10日得知,该案判决书正在公告送达中。(方芳 记者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