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8月6日晚上,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逛街的路人被治安队员拦下检查居住证,近百名路人被带走交15元办证后才获准离开(据8月9日《新快报》)。
网友林萧: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有赞有弹,有人认为暂住证是一种对外来工的身份歧视,而居住证则让人有了城市尊严感;有人则认为仅仅改了一个字,城市待遇无任何改变,名字叫得再好听,也是换汤不换药,要居住证又有何用?
如果真像一些专家所言,有了居住证,流动人口在就业、医保、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那么居住证确有办理的必要。可是,媒体调查发现,一些地方考虑到财政投入等因素,并没有赋予居住证更多实质性内涵,造成了外来工有身份证和居住证,却无法真正获得“同城待遇”。事实上,居住证的“含金量”不高,办理程序也烦琐不堪。据报道,在广州工作超过10年的刘东明往办证点跑了12趟,被折腾得焦头烂额,最终因各种原因办不了证,只得放弃。目前一些省陆续推出居住证制度,各地申领条件、办理要求等各不相同,比如深圳、上海等地早在几年前就推出居住证,其中涉及的证件成本、条款制定等资源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更现实的问题是,外来人口办理居住证还得自掏成本费,在无法尝到居住证“甜头”的前提下,又有谁愿意主动办理?
退一步说,即使办理居住证能够享受就业、医保等“同城待遇”,也必将对城市公共资源及公共服务造成巨大压力,公共服务需要巨额费用支撑,这笔开销显然没有地方政府愿意承担。说到底,无论是暂住证还是居住证,如果不能给民众带来实惠,都应该坚决取缔,毕竟保障民生权益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而不是纠结在这证那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