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静
二十五年前,年轻姑娘林梅满怀激情,与四位同伴一同走进了恢复重建不久的安泰县检察院。他们在与检察事业的休戚与共中,走出了泪水与欢欣交织的人生之路,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对足下这片土地爱得如此深沉……
正当林梅在监所检察室干得得心应手的时候,领导又作出决定,让她回院里刑事检察科工作。
有同事对林梅说:“领导这是照顾你,监狱那么艰苦,谁都不愿去,你却在那里一干就是五年,真是不容易,这次领导是让你跳出苦海了。”
林梅却没这样想。生活的苦与不苦,其实都是由人的心境所决定的,她向景宏图检察长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她说:“我不觉得监所检察室辛苦,在那里有我的舞台,我感到快乐。”
景检打心眼里欣赏这位年轻的女检察官,他说:“我就是欣赏你这种对事业的激情,现在有这种思想的年轻人不多呀。我让你到刑检科,正是考虑到你的这种品质,它会帮助你取得更大的成绩。”
迎着景检信赖的目光,林梅用力点了点头。听到这个消息,最高兴的是潇潇,她搂着林梅的脖子说:“妈妈妈妈,以后我再不用那么早到隔壁王奶奶家了,我可以搂着你睡到大天亮,对吧?”林梅使劲在潇潇脸上亲了一口:“对,我的宝贝,妈妈以后可以天天陪你睡觉、唱歌、做游戏。”
令林梅没有想到的是,这句简单的承诺在之后的十多年里,都未能得到兑现。
到刑检科上班的第一天,科长黄文海就安排林梅陪自己去法院开庭,说是先让她对出庭公诉有个感性认识。
这是一起并不复杂的盗窃案。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勇从围墙翻入电料行老板曹小万家中,扛起其家中一卷电缆,爬上墙头,将电缆扔出墙外。正当他准备跳出墙时,被追出的曹小万拽住了一条腿,并扭送至派出所。
在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举证、质证阶段,辩护人均未提出什么反驳意见。到了法庭辩论阶段,黄科长悄悄对林梅说:“下面你说,别怕,对方不会再辩出什么东西的。”
谁知辩护人冷不丁地抛出一问:“我认为被告人王勇属于盗窃未遂,他还骑在墙头上就被曹小万抓获,电缆也被曹小万拿回去了,公诉人怎能说他是既遂呢?”
骑在墙头,是既遂,还是未遂?虽然林梅这些年一直没放松过对《刑法》的学习,可这样的细节问题她还真没思考过,她一下子卡了壳,说不出话来。
辩护人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公诉人连既遂和未遂都搞不明白,看来下面不需要再辩论了。”林梅的脸“刷”的一下红了。这么多年,她还从没受过如此羞辱。
关键时刻,多亏黄科长救了场。黄科长镇定地说:“辩护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盗窃罪中的既遂主要是以财物是否脱离了物主的控制为标准,电缆已经被王勇扔出院墙,已经脱离了曹小万的控制范围。王勇自己未离开院子,电缆后来被曹小万拿回去,都不能说明王勇的盗窃行为未遂。”
听了黄科长的这席话,法官面露赞许之色。辩护人见自己“混水摸鱼”的企图难以得逞,随即哑了“炮”。
走出法庭,林梅满面愧色地对黄科长说:“看来,我在公诉业务方面得从头开始。”黄科长意味深长地说:“当好公诉人可不简单哟。”
从那天晚上起,林梅就给自己定下了“规矩”:每天晚上学习不少于三个小时,白天除了办案,剩下的时间依然是学习。
如果说怀孕时读书是一种折磨,那么在孩子幼小时读书,简直是一种酷刑。
潇潇已经到了对一切都充满好奇的年龄。每天晚上,她总要缠着林梅,让她陪自己认字、唱歌。林梅放下手中的书本,将潇潇抱到床上,摊开一张张卡片,告诉她这是长颈鹿、那是玫瑰花。然后又打开录音机,和着磁带,一遍遍地教她唱《数鸭子》、《丢手绢》。过了好半天,林梅猜想潇潇已玩够了,这下可以安稳了,便叫来马新民,让他哄孩子睡觉。谁知林梅刚坐下,潇潇又凑了过来,抓起笔在林梅的书上乱画一气。林梅火了,一把夺下潇潇手中的笔,大吼道:“你怎么这么烦人哪!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潇潇从没见过妈妈这种脸色,“哇”的一声大哭起来。马新民赶紧走过来,抱起潇潇,说:“好了别哭,妈妈忙,爸爸陪你。”他一边替林梅关上门,一边叹了口气:“唉,你哪天才能过上轻松的日子啊!”
看着马新民的背影,林梅许久说不出话来。马新民也不容易啊,自从进了安泰县车辆厂,他从一个普通技术人员干起,靠着自己的钻研和勤奋,研制出了在国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底盘技术,使这家几近倒闭的工厂起死回生。去年,马新民被任命为技术科科长,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可他在忙碌了一天之后,回到家依然极有耐心地为妻子和女儿做饭、洗衣,陪孩子玩耍。
林梅心疼马新民,可她又能帮他什么呢?领导信任自己,让自己走上公诉岗位,总得干出个样儿来吧。而在向前迈进的每一步背后,有谁能想象林梅付出的辛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