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内容
城乡居民收入由年均增12%调为15%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陈彩虹)8月10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甘肃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省“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内容的议案》。根据调整后的议案,全省城乡居民收入由年均增长12%调整为15%,2015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由23100元调整到26000元。
2015年人均生产总值达31600元
《规划纲要》提出,将“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高于‘十一五’增长水平,预期年均增长12%以上,2015年全省经济总量力争突破75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预期达到27300元,年均增长12%”,修改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高于‘十一五’增长水平,预期年均增长12%以上,2015年全省经济总量(当年价)达到8700亿元,201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31600元。
2016年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
《规划纲要》确定,“十二五”全省城乡居民收入保持与经济增长同步、年均增长12%;《党代会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奋斗目标。为了做好目标衔接,《规划纲要》确定的全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预期目标由23100元调整到260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由5830元调整到6800元。2016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预期达到283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20元,届时将实现比2011年(2011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4988.6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09.4元)翻番的目标。
建中东西三大城市群
将全面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和加快城镇化相结合,构建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和重点建制镇为基础,大中小并举、功能定位优势互补、空间布局合理的城镇化体系。加快推进以“六大片区”为主题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建设中东西三大城市群。中部地区以强化兰州辐射带动能力为突破口,加快建设环兰州城市群,形成西陇海兰新经济带的重要支点、西北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东部地区以资源为纽带,大力发展东部四市城市群,建设传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加快融入关天经济区;西部地区以战略通道为依托,发展河西走廊城市群,建设以新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的绿色经济带。做大做强门户城市,支持兰州加快老城区改造提升、高新区及经济区增容扩区和新区开发建设;加快酒嘉、金武一体化进程。健全市州所在地城市服务功能,依托县城和中心城镇,以发展特色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承载力和容纳力强的中小城镇,2015年城镇化率提高到40%以上。
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增长30%以上
《规划纲要》中提出了“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建设文化大省”的总任务,《建议意见》修改为:“积极利用丰富的特色文化资源,以建设文化大省为目标,着力打造华夏文明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示范区,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同时,《建议意见》中还明确提出,要构建“一带三基地”格局。“着力构建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东部历史文化利用展示基地、河西走廊自然人文保护传承示范基地、兰白都市圈现代文化和民族文化产业开发创新基地。着力建设一批百亿元以上的文化产业集群,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每年增长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