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刘桐)近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药品质量公告,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在生产环节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有:维生素D2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阿苯达唑片(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明目上清片(通化鸿淘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盐酸左氧氟沙星片(湖南健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在经营使用环节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有:双嘧达莫片(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艾附暖宫丸(石家庄万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维生素D2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两个批号不合格)、血府逐瘀胶囊(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阿苯达唑片(湖北美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盐酸左氧氟沙星片(山东省莱阳生物化学制药厂生产)、环磷腺苷注射液(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注射用氢溴酸高乌甲素(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两个批号不合格)。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我省正在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检查,如果有涉及我省的有关不合格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将依法进行查处。
(抽验不合格药品名单详见辽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