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聘请巴特尔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聘请李鹏新等为名誉副会长
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闭幕。自治区红十字会三届一次理事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继续聘请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自治区红十字会三届一次理事会同时聘请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鹏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娜仁为自治区红十字会名誉副会长;选举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为自治区红十字会会长。
刘新乐在闭幕会上讲话。
会议选举产生了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专兼职副会长、常务副会长,通过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案》。(记者 张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