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阳讯(记者王海锋通讯员常照军)8月8日一大早,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冢头东村的街坊们被一阵嘈杂的议论声惊醒。“老闫,这是作孽啊!”“看老闫这是做的啥事,太过分了。”从四周赶来的邻居指着全村一条自西向东的道路上那一摊摊粪便无不掩鼻臭骂。原来,村头道路被刚刚出狱的老闫用砖头堵死,还洒满了粪便。周围邻居纷纷指责老闫。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老闫系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冢头东村人,与张某等6户邻居共用一条自西向东的道路。该路从老闫家门前经过,比较宽敞,平时三轮车、农用拖拉机和农用车等都能通过。2009年1月13日,老闫打算在自己宅基地上建房,便在该道路中间垒起一根砖柱,又在自家门前栽种了17棵杨树和2棵榆树,使得张某等6户村民的出路最窄处变为0.9米。张某和邻居们三番五次地劝说老闫恢复道路通畅,可老闫就是不听。无奈之下,张某等人一纸诉状将老闫告上了法庭,要求老闫立即拆除道路障碍,恢复原状。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老闫在判决生效10日内自行清除阻碍通行的砖柱,恢复到道路原有的正常通行状态并允许张某等6原告通行。
判决生效后,老闫未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张某等6户村民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1月18日,卧龙区法院组织执行干警予以强制执行,拆除了阻碍道路通行的砖柱,恢复了道路通行。第二天,老闫又将道路用砖堵死。2010年2月5日,卧龙区法院再次将影响通行的砖头、树木强制拆除,并耐心地对老闫进行批评教育,讲明抗拒执行的利害关系。第三天,倔强的老闫又将道路堵死,并种了许多树木。3月25日,卧龙区法院再次予以强制执行。可等执行干警执行完毕后,老闫再次将道路用砖头堵死。2010年6月17日,卧龙区法院决定对多次抗拒执行的老闫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再次将道路打通。2010年7月2日,老闫被释放后,再次将村民赖以出行的道路堵死。
卧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执行人老闫无视法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抗拒执行,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遂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老闫有期徒刑二年。
2012年7月,老闫出狱后不仅不痛改前非,还将自己入狱的“过错”全怪在邻居身上,不是将邻居通道堵死就是拿根棍子坐在路边,看到有邻居路过便污言秽语。就在老闫出狱后第三天,卧龙区法院接到村民举报,老闫又将道路堵死。接到举报后,该院执行干警赶往现场耐心劝说,向老闫讲明法律义务和后果,并将阻碍道路的障碍物拆除。可谁知,就在执行干警走后,老闫竟然变本加厉,重新将道路堵死,并阻碍村民通行,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鉴于老闫三番五次地无视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屡次抗拒执行,卧龙区法院主动出击,派出8名执行干警于8月9日将道路障碍物清理完毕。该院还邀请媒体,曝光老闫这种无理取闹的“无赖”行为。在多方协调劝说下,倔强的老闫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街坊邻居赔礼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堵路。
来源:河南法制报一键分享到【网络编辑:】【打印】【顶部】【关闭】